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文章《在线看片追剧教程黑科技》,点击该文章文末的“阅读全文”,即可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小爱影院”APP。进入APP,搜索“捉妖记”即可实现该影片观看。电影《捉妖记》的著作权人捷成华视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自身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捷成华视公司享有《捉妖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微信公众号“我是颜值电影”与“小爱影院”APP形成相互关联的模式,微信号运营商在选取“小爱影院”APP时未审查该APP的基本资质,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赔偿经济损失 20000 元及维权费用 3000 元。
被告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微信号运营商的上述行为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影片,应当认定侵犯了涉案影片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